先建質數表,將輸入值給質因數分解,
利用質因數分解的結果求出所有因數之和,
將所有因數之和扣除掉自己本身,再比較大小即是答案。
P.S. 利用質因數分解的結果求出所有因數之和是數學的公式,
是每一個質因數從自己的0次方加到自己在質因數分解中的最高次方,
接著在把求出來所有的和相乘起來即可得解。
Ex. 12: 2^2 * 3^1
12所有因數之和:(2^0+2^1+2^2)*(3^0+3^1) = (1+2+4) * (1+3) = 28
驗證:12之因數:1,2,3,4,6,12
12所有因數之和:1+2+3+4+6+12=28
[C](0.01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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